济南市非住宅地产过户暂不征房产税

添加时间:11-09-07 所属分类:房子
  转载自http://sd.sdnews.com.cn/2011/9/6/1113412.html

近日,北京、武汉、青岛等对商用性质物业征收房产税的消息备受关注,济南商用物业市场会不会也开始征收房产税?记者5号从济南市地税局获悉,我市非住宅地产过户暂不征房产税。

  据了解,我市目前征收的房产税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经营性物业,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部分按照1.2%征收;二是出租房屋,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税务人员介绍,目前只有房屋出租或者自有房屋用作经营才征收房产税,非住宅地产过户不涉及房产税。在非住宅地产过户中,卖方需要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等,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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