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品房市场价超过报价10%须重新申报
作者:傅晓峰
2月27日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今年济南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执行新“国八条”及省规定的限购等政策;房地产开发计划完成投资420亿元,商品房新开工面积8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80万平方米,销售面积370万平方米。
[b] 深化建筑市场监管[/b]
[b]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尽快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周转金制度[/b]
加大投资型工程比重;深化建筑市场监管,不断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深化工程质量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单位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加强对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加大对无资质、超资质范围施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机制,尽快出台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专门意见,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周转金制度和重点监控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制度,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b] 强化商品房预售监管[/b]
[b] 对房价波动出现异常的项目,约谈其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b]
今年我市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全面实施市场、项目、企业“三位一体”动态监管模式,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建设。
强化商品房预售方案的监管,在全市推行统一的预售方案标准文本,严格预售方案中商品房申报价格的管理,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动态监管,对于市场销售价格超过申报价格10%的,一律要求企业重新申报,对房价波动出现异常的项目,约谈其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严格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程序,打击“假退房真转让”等变相炒房行为。
[b] 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b]
[b] 将建立源头控制机制、过程监控机制、终端控制机制[/b]
为加强机制保证,我市将建立三个机制(源头控制机制、过程监控机制、终端控制机制),完善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管理。在房地产市场监管上,以预售审批为抓手,通过透明售房网公众平台,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投诉举报处置制度和专项巡查制度。此外,将严查“捂盘待涨、资质过期、人员借用”等违规行为。
今年济南市计划完成农村住房建设5.5万户,从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章丘市4个县(市)中遴选4个经济基础好、集聚能力强、有条件优先发展和快速发展的中心城镇,给予加快发展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