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宅能否也设避难层?
“要是高层居民楼也有避难层,可能会有更多人得救。”上海高层公寓大火后,有不少读者提出这一问题。但国内只有超百米的高层公共建筑须设置避难层,对高层居民楼却没做要求。
18日下午,记者来到省城环山路上一个名为环山盛庭的小区,该小区有4栋14层的高层建筑。
记者乘坐其中一栋楼的电梯,从一层到顶层挨个寻找,并没有发现避难层。“每层都有人住,没听说有什么避难层。”被问起避难层,小区一位业主有些诧异。
市民韩先生家住领秀城小区。他说,自己住的高层内没有避难层,不过每层的消防箱内有两个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消防栓。
对于避难层的说法,韩先生也有些陌生。他所在的楼有29层,一梯5户。以一家三口人计算,一幢楼里就400多位居民,“为什么高层酒店有避难层,我们高层居民楼就没有?”
对此,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刘甦院长表示,根据1995年国家颁布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必须设置避难层:一是必须超过100米高度;二是如商场、写字楼等高层公共建筑。
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公共建筑内人员密度大,火灾隐患相对较大。
对于设置避难层的问题,省城一家售楼处的销售人员认为,拿出一层楼做避难层无疑会增加开发成本,如果不是强制规定,开发商绝不会主动这么做。
山东建筑大学教授孟扬介绍,《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995年出台的时候,居民楼多在六层左右,平均高度十多米;可现在居民楼步步蹿高,二三十层的并不少见。
据了解,目前济南虽无超过百米的民宅,但在上海等地,这类建筑已有不少。
不少居民呼吁,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规定该改改了。“住宅是和每个人、每个家庭密切相关的,它的安全同样重要,希望高层居民楼也能有避难层。”家住中润世纪城的曹石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