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仍暂享优惠 利率未上浮
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但记者17日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17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未上浮,首付仍可30%。
“济南公积金贷款目前仍在按原有政策执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告诉记者,因为地方政府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在相关规定基础上出台具体规定,“我们目前还没有接到我省有关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等的相关具体通知。”
据介绍,目前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的相关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借款人因购买自住普通住房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为30%;二套房贷款利率仍然按此前调整后的公积金基准利率政策执行,暂未上浮,即执行5年期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3.50%,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4.05%。
而根据四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第三套房全面停止公积金贷款。但记者昨日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济南公积金贷款仅对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未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职工,如果在济南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截至昨日,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中未有首套房与二套房的贷款区别。
至于会从何时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利率上浮及首付50%等政策,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需要等到相关文件,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所以,济南居民在这一段时间内仍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王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