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上调 济南市民每月需多还51元
来源:济南日报
继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后,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今天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按照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50万元,30年还清,从新规定实施之日起,市民每月需要多还51元钱。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发出通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其中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仍执行0.36%的利率,上年结转存款利率由1.71%调至1.91%,上调0.2%。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由3.33%调至3.50%,上调0.17%;5年期以上由3.87%调至4.05%,上调0.18%。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项目利率按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后,新办理贷款业务从今天开始执行新利率,此前办理的业务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按照我市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50万元,最长可贷30年。贷50万元,30年还清,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按此前的贷款利率,购房者需还本息共计84.5912万元,每月需还款2350元;按新贷款利率,需还本息86.454万元,每月需还2401.5元,这意味着新的利率执行后,市民每月需要多还51元钱,累计需要多还186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