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调整二手房交易评估计税价
鲁网 山东商报 记者 史尚静
本月起,济南存量住房交易计税价格有所调整。昨天是新政执行的首日,记者了解到,此举将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济南二手房交易价格水平,与此同时打击“阴阳合同”。
自8月31日晚上起,一张落款为“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的通知在二手房中介中流传开来。通知内容显示,“为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我市存量住房交易价格水平,提高交易环节计税依据的准确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报经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9月1日起,调整我市存量住房交易评估计税价格。”
记者在济南市经七路房产交易大厅、济南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看到,这张通知9月1日已贴在墙上。税务部门向记者确认,“此前就存在存量住房交易评估计税,此次是对之前的价格进行调整。”由于9月1日正值周六,实际昨天(9月3日)为调整后正式执行的第一天。
实际上,我省存量房评估工作早在2010年4月份在济南、淄博启动试点,2012年7月在全省推开。具体而言,就是利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对纳税人交易的存量房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将评估值下浮一定比例后,作为计税价格参考值,与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比较。对于纳税人申报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参考值的,按纳税人申报价格计税;对于纳税人申报价格明显低于计税价格参考值,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按照计税参考值计税。今年4月,济南市地方税务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存量房价格评估服务项目中介评估公司。
调整首日,记者走访省城多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由于政策于8月31日晚才传出,又赶上周末,无论是对于中介还是购房者来说,都有些“措手不及”。“时间比较紧,也没法提前做准备,正赶上这批的客户也只能按新政策执行了”,一位房产中介告诉记者。山东中住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第一天的交易数据来看,对二手房缴税价格的影响还是比较明显的,“评估依据比之前高了一倍。”与此同时,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房地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大海则呼吁,评估价格调整虽已公布,但究竟如何调整的比较模糊,细则应尽快向公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