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老楼四种情况下不得直接增设电梯
加装电梯如何设计往往是居民们最关注的事之一,除了要满足《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的要求之外,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消防通道、环境改造、相互干扰等因素要样样考虑到,还得注意对相邻业主在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从目前来看,济南现有已加装电梯的单元楼选择的设计方案总体分为两种,错半层入户和平层直接入户,其中错半层入户因仅改造楼梯公共部位,不影响业主个人住房的结构,选择的更多一些。这种方式就是电梯停靠点分别设在楼道3层半、4层半、5层半的位置,楼道内的楼梯拐口通风窗户处将被打通,通过廊桥与电梯井道连接,用户乘坐电梯上楼后,需要再往上走半层或下半层方可到家。不过,比如像山大千佛山校区宿舍8号楼1单元则采用了平层入户方案,在三层以上住户厨房外侧设计连廊,用户出了电梯经连廊从厨房入户。
而此次修订后的导则,则对平层入户的具体设计提出明确规定。增设电梯应因地制宜选择布置位置,底层入户方式应流线简洁,避免迂绕。增设电梯入户方式分为利用楼梯中间休息平台错半层入户和平层直接入户。平层直接入户的,进户门位置一般应为靠近电梯侧的第一间房屋(卫生间除外)的最短距离处,连廊宽度不宜大于1.5米,且不应小于1.2米。
四种情况不得直接增设电梯
导则还要求,同一小区、同一类型住宅增设电梯应在结构形式、电梯井道尺寸、位置、连廊长度、建筑风格等方面尽量一致。增设电梯的外观应与原楼房整体建筑风格相协调。设计前,应收集原楼房的勘察报告、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应进行必要的补充实测。调查原楼房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程度、施工质量、维护和安全状况以及地基变形情况,从安全性能、抗震性能、地基变形三个方面分析增设电梯的可行性。
根据修订后的导则明确,当楼房为砌体结构,四种情况下不应未经鉴定和加固直接进行增设电梯。其中包括,早期建造,未进行抗震设计,也无抗震措施的;承重墙体拆改情况较严重,也未采取加固处理措施的; 承重墙最小尺寸、圈梁和构造柱设置等主要抗震措施不符合当时抗震标准的;地基变形造成房屋整体倾斜率超过规范标准或承重墙体开裂,且沉降尚未稳定的。
此外,电梯不应占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米。消防车道的认定以房屋原设计图纸为准,如原设计图纸无明确标识或图纸遗失,则按照增设电梯位置距离消防车道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20米即可满足消防要求。增设电梯后应保证多层住宅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