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租房申请指南:单身的须满30岁 家庭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济南时报
让人翘首以盼很久的2018公租房申请受理终于来了。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2018年公租房申请需进行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摇号排序、资格核准、选房配租4个程序。其中,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凭证的受理时间为6月19日至7月18日,具有历下区等六区常住居民户籍的家庭户及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员,在满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等条件下可申请办理。今年计划供分配的公租房房源信息将在选房前另行公布。
[申请条件]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
如果你是家庭户,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并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即可申请。
如果你是单身人士,除满足上述“市内六区”条件及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外,还须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没有住房。
其中,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申请时间、方式]
低收入认定凭证7月18日截止,线上线下都能办
此次公租房申请须办理《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受理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18日17时。具体《凭证》办理有现场申请、网上申请两种方式。
现场申请的,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含市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取得。
网上申请的,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jnfg. gov.cn)下载填报《济南市户籍家庭现住房情况筛查登记表》,按要求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邮件形式并自行打印取得。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凭证》后,申请人要在5个工作日内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低保家庭(家庭全体成员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无需办理低收入认定,可申报筛查房屋信息已办理低收入认定且在2018年7月18日(含)后依然有效的家庭,可先行申报筛查房屋信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等的特殊申请家庭须到现场办理,并当面核实家庭情况。
[申请流程]
先摇号排序、后资格审核4步即可申请
据悉,2018年公租房申请程序分为4个步骤,即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摇号排序、资格核准、选房配租。
其中,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前须办理上述《凭证》。公租房摇号排序则实行特殊困难群体优先的原则。符合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及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纳入第一组摇号。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为第二组。摇号排序不再实施轮候,一次有效。特殊群体指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重大疾病患者、四级以上残疾、军残、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归侨侨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以及符合1978-2014年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
[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有三档最高不超市场价一半
据了解,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家庭收入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符合本年度公租房申请标准的家庭,租金标准共分为以下三档:
符合我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公租房标准执行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321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