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老楼电梯又发红包
工业南路103号的葡萄园小区33号楼因历史原因,每个单元虽预留了电梯井,但并没有安装电梯,类似的还有济南饭店宿舍。虽然住户们对加装电梯积极性都比较高,但由于情况特殊,加装电梯受到阻碍。随着济南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日益增多,针对实际过程中遇到的多种特殊情况,济南又出台了《关于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策适用范围的补充规定》,对部分特殊类房产适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进行补充。
规定明确,2017年6月20日后竣工交付的房屋,增设电梯不适用济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前期建设手续不全,已经建成入住但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应在补齐有关建设手续,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具备办理个人房产证条件后,再进行增设电梯工作。住宅原规划设计方案中设有电梯,也建设了电梯井,但未实际安装电梯的房屋。该类房产在业主协商一致后,可直接采购电梯设备,办理质监开工告知、设备检测等施工手续。电梯安装工程竣工并办理使用登记备案后,由房屋所在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牵头单位、区财政和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电梯购置安装造价审计结果给予40%的财政补助。
安排第三方审计考核
时至今日,济南市内5个试点区共有353个单元居民有加装电梯意愿并已初步协商一致,其中130个单元正在办理规划审查和施工备案手续;59个单元已经开始建设,11部电梯经质监部门验收备案合格已经投入使用。4月26日上午,首笔40万元补助款发放到位。在全市率先投入使用的市中区英雄山路201号4号楼两个单元的业主,成为首批领到这项政策“红包”的老楼住户。
为保障配套资金安排落实到位,最近,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已安排第三方审计进驻济南,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徐群要求,各县区要按照要求抓紧落实资金保障相关工作,市财政也要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