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试点租赁型住房,最快上半年破题
来源: 山东商报 作者:
持房企变“房东” 鼓励自持住房用于租赁
济南试点租赁型住房,最快上半年破题
如果说,2017年是济南房地产市场“拐点性”的一年,那么2018年则预示着更多未来新的发展趋势。一年的“调控年”让省城楼市回归平稳和理性,站在新的环境下,在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则是今年济南房地产发展方向焦点中的焦点。记者史尚静
调控继续:济阳楼市限售限贷限价
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少人已经归心似箭,准备着迎接美好的春节假期。然而,当天,济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一纸文书发布,让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热闹收尾。《关于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济阳县启动房地产调控。2016年,被称为“济六条”的升级版限购政策出台,随后去年年初,长清、章丘跟进调控,而此次济阳县也加入到调控的队伍中。
调控政策中,“建立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制度”引发广泛讨论。文件规定,自2月14日起,济阳建立新建商品住房售价的最高限价制度,按毛坯房定价,最高销售单价不得高于9000元/平方米。
此外,《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有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住房贷款均视为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其中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缩短至2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向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取消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缩短至25年。
在今年初,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2018年,我省仍将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坚持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并首次提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限制住房转让,并适时采取认房认贷、限贷、限购等措施。此举也再次验证,新的一年,楼市调控的力度不放松。
租购并举:省城上半年破题租赁住房试点
“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在今年两会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上曾表示,下一步将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山东省住建厅厅长王玉志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受传统观念影响,不少人宁愿借款买房,也不愿意租房。过去,租房享受不到租购同权,租了房子落不了户、上不了学,享受不到基本的公共服务。因此,租购并举市场发展并不完善。去年,山东省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加大了改革力度。
去年10月份,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涉及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住房租赁市场等多项内容。近半年的时间里,记者了解到,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正在祭出实招,房地产开发商也不再是一手住房的唯一提供方,以往“重购轻租”的房地产行业正在逐渐转变。
对于济南来说,除了出让首宗租赁住房用地以外,去年就已经开展房屋租赁调研,起草了调研报告,并与建行签订了住房租赁服务公有云平台使用协议,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奠定了基础。根据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发出的新一年重点工作动员令时间表来看,济南住房租赁问题将于上半年破题,制定出台省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并推动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 加快建设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支持相关企业、机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推动建设租赁型住房试点。
此外,为了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通过支持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中自持一定比例用于租赁,支持将商业用房、写字楼、工业厂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建设人才公寓(单位租赁住房)。
公积金调整:租房提取金额提高至9600元
为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今年第一季度,济南可以说是频频出招,吸引力十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中,为吸引优秀年轻人才来济,将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此外,济南公积金管理也再出新政,拟调整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
此次,《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根据征求意见稿,增加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支取政策,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金额不超过管委会确定的提取限额。拟提高商租房提取和物业费提取额度,租赁商品房提取的金额由原7200元提高至9600元,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提取的,不超过实际支出且不超过36000元最高限额;物业费提取额度由原1000元提高至1200元,修改后的提取额度高于三星级物业费标准。
据了解,公积金物业费提取和租房提取两项业务并不矛盾,申请人可以分别预约,持相关申请材料分次办理,需一项提取业务转账完毕后再办理另一项提取业务。
除此之外,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征求意见情况梳理后进行答复时,针对“职工办理还商贷提取业务时,不提供借款人征信报告”的意见,该中心也答复称,职工还商贷首次提取的,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目的是验证该笔贷款真实性及贷款性质。随着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开展,中心将与更多银行实现商业贷款数据联接。在目前已实现数据联接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商贷职工还贷提取可不提供征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