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4条”加码房地产调控
山东商报 记者 郑心茹
昨日,山东省住建厅召开媒体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一步,山东将通过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严控热点城市投资投机性购房、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调控手段,支持群众合理自住性需求,限制投资投机性炒房。
对于市民反映强烈的开发商捂盘、随意涨价等问题,我省将通过商品房售价申报制度等予以避免 记者王晓峰摄
住宅用地供应与商品房库存挂钩
山东省住建厅副厅长周善东介绍,山东将严格遵循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通过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严控热点城市投资投机性购房、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调控手段,支持群众合理自住性需求,限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结合山东省实际、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市规划及人口等因素,下一步将做好本地区房地产市场需求预测,合理确定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规模;科学编制住宅用地供应年度计划、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和征地批准文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建立住宅用地供应与商品住房库存状况挂钩机制,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动态均衡。
设施配套作为住宅用地出让条件
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建设周期、设施配套、先进技术应用、保障房配建等作为住宅用地出让条件,从开发源头上保证建设进度、改善居住环境、提升住宅品质、维护群众权益。对于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的土地问题,下一步将灵活确定住宅用地竞价方式,改变单纯“价高者得”的传统模式,探索采取“限地价、竞房价”“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面积”等方式,严防高价地拉高周边房价、扰乱市场预期。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从各市的实践来看,济南市已经出台土拍新规,土拍时要实行最高限价。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转为“轨道设施建设资金”、“配建政府储备性安置房面积”或“市政建设项目”竞价方式。除了这些竞价方式,7月26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公布高新区汉峪片区14宗出让地块挂牌文件,其中大汉峪路以北一宗地块除了要配建一所42班的中学外,土地竞得人还要提供200套商品房作为教师公寓,供高新校区的优秀教师优先购买。这意味着,以后开发商再也不能任性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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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审购房资格:热点城市限购限贷限转让
各地要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及时协调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机构组织金融机构完善辖区内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同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将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作为购房贷款的审核依据,将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抵押合同作为购房贷款放款凭证之一。
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偏低、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应依法综合采取限购、限贷、限制转让等措施,适时扩大限购、限贷范围,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具体到济南,在7月27日的济南“经济半年报”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认为,下半年的楼市基本上会是一个平稳的态势,但是稳定房价的压力依然存在。济南会结合自身实际,在房地产领域出台适合济南的相关政策措施。
管控预售价格:严打捂盘惜售、坐地涨价
对于市民反映强烈的开发商捂盘、随意涨价问题,山东将通过全面推进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合理定价、一房一价、一套一标,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全面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防止资金挪用、楼盘烂尾;规范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及变更撤销管理,严防一房多卖、炒作期房、偷逃税款。
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炒房、囤积房源、捂盘惜售、违规销售等行为,严厉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房价、协助规避限购限贷措施、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等行为。将违法违规企业及其责任人记入信用不良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强化检查和查处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各设区的市请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当地市场整顿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报省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有关部门定期进行通报。
此外,全面落实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实现贷款审核发放、税收征缴与网签备案合同相关联,防止交易欺诈、骗取贷款、偷逃税款等行为;全面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保证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17年9月30日前将二手房与一手房纳入统一的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范围,坚决防止二手房市场失控。各地要针对二手房交易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督促相关部门逐一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