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布2017年棚改旧改任务 282个老旧小区改造
来源: 济南日报 作者: 王端鹏
记者从5月20日召开的全市棚改旧改(征收拆迁)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根据任务安排,2017年我市棚改新开工安置房为64945套,同比增长43.7%。其中,省级棚改新开工安置房项目43个,必须在9月30日前开工。老旧小区整治任务为703.7万平方米,要求6月30日前必须开工,11月30日前必须完工。
去年提前超额完成棚改任务 今年任务同比再增四成
据悉,2016年我市的棚改旧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54个省棚改计划项目全部开工,实际完成开工49448套,占年度计划的109.39%,提前超额完成省棚改年度计划,货币化安置率53.5%,超出国家规定50%的要求,多项指标均创下济南市棚改旧改(征收拆迁)历史上最好成绩。
在老旧小区整治方面,11个共179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整治试点项目全部完成,115个共473万平方米计划项目全部开工,目前已完成计划任务的90%,共惠及9.1万户居民。
今年我市棚改旧改任务:
新开工棚改安置房64945套,同比增长43.7%。
其中,省级棚改新开工安置房43个项目、45698套,基本建成12个项目、9875套,必须在9月30日前开工市级棚改新开工安置房19247套,必须在12月31日前开工。
征收拆迁任务:完成64036户、1185.53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
老旧小区整治任务:完成282个项目、90234户、703.7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6月30日前必须开工,11月30日前必须完工。
城市更新局牵头联合办公 5月底各区县人员经费整合到位
棚改旧改(征收拆迁)工作的突破性进展,离不开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作为我省首家专业的城市更新机构,济南市城市更新局将在接下来的棚改旧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会议要求,要在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局组织推进体系的基础上,各区县政府抓紧整合棚改、拆迁等相关职能,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条件,要在5月底前整合到位。市城市更新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做好棚改、拆迁和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等。同时,要继续坚持重点项目市领导包挂机制,在每周联合办公的基础上,建立两周一次分管副市长参加的联合办公会制度和每季度一次的现场观摩制度。
此外,会议要求要尽快出台关于调整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的指导政策,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要加快出台规范城中村改造的相关配套政策,尽快研究零散棚户区改造办法,为棚改提供政策环境。要细化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标准,加强整治改造相关技术指导,落实老旧小区物业补贴相关政策。
督查考核问责力度加大 排名末位将被约谈、通报
会议还通报了全市棚改和拆迁进展情况。截至5月10日,全市省棚改任务开工率只有24.72%,完成最好的前三个单位是滨河集团、高新区、旧城集团,而章丘、济阳、商河、西城集团四个单位的开工率是零市级棚改任务开工率只有7.57%,除天桥、平阴、历下三个县区之外,其他各单位开工率基本为零。从征收拆迁的情况看,全市的平均完成率只有35.63%,进度也不理想。从老旧小区整治的情况看,各县区总体进展比较缓慢。
《2017年“四个中心”建设及“五项重点工作”考核奖惩意见》规定,对五项重点工作进行统一考核,棚改旧改、征收拆迁和老旧小区整治都列在内。今年,考核方式将继续采取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督查,排名情况将向全市通报。
同时,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意见,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难点和工作进度不理想的项目,要加大督查考核问责力度,对完成进度较差、排名末位或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市里将约谈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并根据情况予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