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六家单位签公租房建设军令状
济南市将提供—系列扶持政策,确保公租房建设
本报9月2日讯(记者王光营实习生 王翠翠)“小康不小康,主要看住房,住房是人民生活条件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标志。”2日,济南市举办首次农村住房建设暨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推介会,会上,济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良代表市政府与六家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按计划完成公租房建设任务。
日前,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全面启动,六个项目总建筑面积近14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6亿,建成后将提供公共租赁住房2.3万套。此次启建的公租房小区有历下区的龙泉花园、市中区的文庄新居、天桥区的清雅居、长清区的雅居花苑、长清大学园区的乐天居和高新区的沁园新居。公租房套内面积小于60平方米,租金原则上不高于同地区市场平均租金的70%。
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末,济南将建设公租房550万平方米,其中2010年到2011年建设2.3万套,2011年以后平均每年建设2万套,到2015年末,市区享受住房保障的对象将占居民家庭的10%。
为保证公租房建设顺利完成,王良代表济南市政府与济南高新管委会、市城建投融资管理中心、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西区投融资管理中心、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长清区政府六家单位签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目标责任书》。六家单位当场立下军令状,保证顺利完成公租房项目建设。
王良表示,发展公租房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部分中低偏下收人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步骤,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济南市将提供各项扶持政策,除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外,还要积极争取各项社会资金,同时在用地、税费方面以及配套设施方面提供优惠。
王良强调,公租房分配管理和后期服务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后期管理制度,要实施动态管理,严格退出机制,定期审查,不合格者及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实行强制退出,确保政府资源惠及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