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将改造2373户农村贫困户危房
山东商报 记者 郑心茹
记者从济南市建委获悉,到2017年底,将对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中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并有改造意愿的2373户危房进行改造。
日前,济南市实施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其中2016年计划完成1767户,2017年计划完成606户,基本完成现存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任务,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的最基本安全住房要求。对于部分暂未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贫困户、贫困户和边缘贫困户仍按照省有关文件和要求执行。
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 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中的修缮加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万元。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中的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3.2万元。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中的一般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2.5万元。对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中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由县级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认定,统筹解决危房改造资金。
按照要求,把幸福院与危房改造政策相结合,将资金资源整合到民政部门,按标准建设集中养老住房,完善养老设施,实现不适合单独居住的贫困老年人集中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