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铅笔厂棚改安置房3年内回迁 超过协议时间将进行补偿
山东商报 记者 郑心茹 实习生 安宝颖
8月20日上午,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济南市城市更新局)“五服务”活动走进槐荫区济南市铅笔厂棚改现场。市城市更新局征收拆迁管理处、更新规划处、更新推进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槐荫区城乡建设委、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一线工作人员,现场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解答有关政策问题。
记者了解到,济南铅笔厂棚改征收项目东至规划城市道路,西至省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西边界,南至规划经十一路,北至经十路。涉及国有单位3个、3宗国有土地,土地面积约96.45亩,建筑面积约5.68万平方米涉及城市居民房屋668户,建筑面积约3.31万平方米。
该项目在2016年6月14日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范围内的居民依照政策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签约起始日起30日内签订协议并交验空房的被征收人,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25%的货币补偿奖励。对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被征收人,铅笔厂棚改项目将实行原址回迁。安置房位于征收项目东北侧,经十路以南、规划经十一路以北、省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以东、德兴西街北段以西。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后,由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委托山东三鑫房产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和山东广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征收地区的房产进行评估,以征收冻结通告发布之日为价值时点,不含室内装修价值,按照成套单元楼房,非成套单元楼房,砖混、砖木一等平房,其他登记砖木平房四类基准房划分。其中,成套单元楼房9600元/平方米左右,非成套单元楼房9400元/平方米左右,砖混、砖木一等平房正向9400元/平方米左右,非正向9300元/平方米左右,其他登记砖木平房正向9300元/平方米左右,非正向9200元/平方米左右,若房屋有集中供热加140元/平方米。
活动现场,不少附近的居民就拆迁的有关问题积极咨询工作人员。一位居民前来询问安置房的回迁时间,工作人员耐心告诉咨询者,到时会同居民签订协议,三年内可回迁至安置房,若超过协议时间,将按相关政策进行补偿。济南市铅笔厂棚改项目所建的安置房内部不同于普通的毛坯商品房,厨卫、门等内部设施都已经进行了安装,居民可直接入住。
工作人员还提醒,居民在签订协议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条例,若有问题,及时咨询。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接下来,房管“五服务”活动还将走向不同社区,就拆迁的相关问题为市民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