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挂到未成年子女名下注意些什么?
基本案情:王先生于2013年一次性付款200余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作为生日礼物送给5岁儿子,并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2014年,为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王先生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此他提出用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子作为贷款的抵押担保物,结果却遭到银行拒绝贷款的通知。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在生活中,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从法律上说是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首先应当征得全体监护人的一致同意,其次要经过严格的公正程序,证明该处置行为确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如求学、治病等重大事项所需,否则相关处置行为应为无效。父母作为监护人,具有代理处置权,但不能随意处置未成年人的财产。房屋所有权证是所有权人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凭证,它并不仅仅代表一笔财富,更重要的是其所代表的各种权益。因此,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未成年人购房办证,父母应当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