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棚改安置主推货币化补偿 买房打折
来源:济南时报作者:张晓莉
近期,济南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采取搭建购房平台、购买定制房源、发行“房票”等货币化补偿方式,满足被征收人的安置需求。6月11日,市规划局、建委、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解答了货币化补偿是否有优惠、定制房源和发行房票如何操作等相关问题。
货币化补偿有何优惠?补偿奖励标准将提高自行买房可领取补助
数据显示,我市目前尚有棚户区约5万户,占地约7平方公里。初步确定2015—2017三年计划改造棚户区约2到2.5万户;剩余部分在2020年以前陆续实施改造。解读会上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全市的商品房库存量消化周期大约需要19个月,山东省的库存量消化周期大约需要24个月。在下一步棚户区改造中,将会鼓励市民拿到货币补偿后自行购房,既能消化城市库存,也节省了等待周期,还能减少房屋建造量,一举三得。
“想推行货币化安置补偿政策,就必须让市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市城乡建设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的拆迁过程中,选择房屋安置的市民占到90%以上,是因为很多人觉得货币安置不划算,所以下一步将提高货币补偿奖励幅度。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项目的奖励标准是在原有的补偿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不过在其他城市甚至能够达到20%到50%。为了鼓励市民购房,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出台购房补助政策,补助比例将会根据各个区的实际情况来定,届时将会约定一个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购房,凭购房发票、合同等可以领取补助。
房票到底怎么使用?相当于“现金券”买特定楼盘还能优惠
货币补偿将有哪几种方式?《意见》主要提出了搭建购房平台、购买定制房源、发行房票等方式。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搭建购房平台就是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与房地产企业搭建桥梁。平台搭建后,由各个区政府统计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进一步公示相关房源情况。目前政策正在制定过程中,具体的形式还不好说。
购买定制房源是指项目在征收过程中,在了解了被征收人的安置需求后,政府或者项目实施单位给意向房地产企业交一定的定金,“预定”一栋楼或者几栋楼,便于项目被征收人进行定向选择。
发行房票是指政府按被征收人应得的补偿数目,开出一张购房证明。这张房票就相当于一笔定额购房款,被征收人可持房票在市场上购房,并根据实际购房价格进行“多退少补”。
以上补偿形式,市民可自由选择。据介绍,选择房票和选择现金补偿后再购房也有所区别。如果拿房票购买列入政府购房平台的楼盘,可能会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折扣。相关新闻安置房物业费将市场化低收入家庭可减免
“为了让棚改区居民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等级服务,不再执行单独收费标准”。解读会上,对于棚改区物业费标准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棚改安置房小区单独执行较低的收费标准。这种做法虽然使棚改回迁居民缴纳的物业费较低,但享受的物业服务等级也相对较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由于收缴的物业费难以平衡运营成本,又降低服务质量,形成恶性循环。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此次《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并规定安置房小区物业收费不再执行单独的收费标准,而是在充分考虑居民意愿和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先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再按照服务等级确定收费标准,促进安置房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与市场化接轨。同时,要求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严格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向安置居民提供与收费标准相对应的物业等级服务。
不再执行单独收费标准,意味着棚改安置房物业服务费将有所提高。对于低收入家庭如何解决这部分费用,《意见》也考虑到了,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继续实行物业费减免。在济政办发〔2009〕43号文件中就有回迁居民中的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物业费减免的条件和标准。减免的安置房物业服务费,经审核认定后从各区安置房管理服务专项资金中列支,直接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