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维修金济南下月起流程减半
山东商报
以后申请房屋维修资金不用再往银行跑了。昨日,在全市维修资金优化工作流程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张平透露,10月1日起房屋维修资金申领往来次数由6次缩减为2次,省去了去银行的过程,申请需提交材料项目也大幅缩减,维修资金业务办理便捷多了。 记者于娜
申领维修金不用跑银行了
近日济南市房管局出台《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工作程序的通知》,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工作程序进行了精简。
在以往的维修资金支用过程中,从资金申请到办完尾款划款,申报单位需要到资金管理中心和银行6次,应急维修则需跑4次,既费时又费力。现在新流程实行后,资金中心将与银行直接对接,申报单位只需在申请首付拨款和尾款拨付时到资金中心即可。
据了解,实现资金管理中心与银行对接后,资金中心部门内部也进行了细分,实行受理和审批分离,专人办理。“业主将维修资金申请交到受理人员那里,审批人员再负责审批,如果没有问题业主就等首付款到账即可。”张平告诉记者,这样分工后工作流程将更加清晰。
部分项目实现立等可取
“这次调整主要是减少环节和瘦身项目两个方面,流程总体上缩减了50%,将大大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张平说。
据了解,本次精简后,商品房和已售公房一般维修项目需交材料分别由17项和16项都缩减到10项(无审计的9项),其应急维修所需材料则由16项和14项都缩减到9项(无审计8项),大大简化了相关程序。据张平介绍,只有在一般维修结算金额超过5万、应急维修超过2万,或结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10%以上有关部门认为需审计,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认为有必要审计时才会审计,但这种情况目前并不多,也就是说调整后各类所需项目材料均在10项以下。
此外,一般资金支用审核由原先15个工作日已缩短为5个工作日,电梯、消防设施维修等应急审核已缩短为两个工作日。工作程序进一步精简后,维修资金过户只需新业主提供新房产证到窗口直接办理,不再需要新业主身份证、维修资金收据、过户协议等材料。业主维修资金收据丢失需开具交存证明的,也只需要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直接办理。这两项业务实现了立等可取。
两项材料不再需要居委会盖章
在以后的维修资金业务办理中,需要盖章的项目也大为减少,其中商品房应急维修中,验收报告和费用审核证明都需要居委会盖章,10月1日后不再需要。“有些审批和盖章都是不必要的,今后只有居委会作为申报单位时才需要其盖章。”张平介绍。
记者了解到,今年截止到8月份,全市使用维修资金达6300多万元,业务申请受理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3700件的受理量。据统计,近年来房屋维修资金受理数量增长迅速,平均每年增长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