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房不规范将被停工
山东商报 记者 高玉龙
近日,济南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临时用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设工地临时用房的搭建及安全提出了规范要求。《通知》中提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厨房、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应符合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并且层数应为1层,其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2。而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m2。同时,《通知》中还规定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等组合建造,会议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此外,在临时用房的用电方面,《通知》 要求工地临时用房使用220V电压以上电源时,临电系统应使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或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灯具和插座应分路设置。
对于发现临时用房不安全因素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复查进行跟踪。而对未及时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应下达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