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轨后首批14个公租房租金标准公布 每平最低1.6元

添加时间:14-10-29 所属分类:房子
  http://news.e23.cn/content/2014-10-29/2014A2900537.html
生活日报
  28日,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了解到,济南市物价局会同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济南市财政局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发[2014]15号)的文件规定,制定了西蒋峪、清雅居等首批1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标准,并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公租房租金分三类
  据了解,此次价格标准为公廉并轨之后,首次公布公租房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以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为依据,按照省城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与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四类确定,该确定原则在保持政策无缝衔接的基础上,对不同收入阶层的收费标准划分了合理区间。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Ⅰ类标准)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Ⅱ类标准)其他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员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Ⅲ类标准)。
  租金按建筑面积收取
  此次公布了西蒋峪、清雅居、文贤居、乐天居等14个小区的租金价格,每个小区租金分为三个标准。记者看到,乐天居小区的价格最低,Ⅰ类标准为1.6元/平/月,Ⅱ类为2.7元/平/月,Ⅲ类标准为3.8元/平/月。价格最高的为北刘新区,Ⅰ类标准为6.0元/平/月,Ⅱ类为9.9元/平/月,Ⅲ类标准为13.9元/平/月。
  根据规定,公租房租金按建筑面积收取,实施租赁的单位可根据住房的朝向、楼层等具体情况在基准租金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5%。
  据了解,西蒋峪公租房户型为一室一厅或者两室一厅,面积40-60平方米。以40平方米的户型为例,按照基准租金标准计算,Ⅰ类标准的房租为3元/平/月,浮动之后,月租金在114元-126元之间。Ⅱ类标准为4.9元/平/月,浮动之后,40平户型月租在186.2元-205.8元之间。Ⅲ类标准为6.9元/平/月,浮动之后,月租在262.2元-289.8元之间。
  除此以外,符合省城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租金标准为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高于本项目公租房最低租金标准的,按最低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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