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试点农村以房以地养老
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郑心茹)记者昨日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将在贫困村试点以房以地养老,目前,以城乡建委、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组成的危房改造工作组正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同时济南章丘刘河村、历城老峪村、南田村、长清土屋村、平阴西湿口山村五个不适合人居的村庄进行试点整合搬迁。
在昨日上午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委农办副主任鞠正江介绍,济南章丘刘河村、历城老峪村、南田村、长清土屋村、平阴西湿口山村五个不适合人居的村庄进行试点整合搬迁。鞠正江介绍,对这五个列入迁建计划的山区贫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40万元,并预拨土地增值收益补偿。并将返还县(市)区本级留存部分征地管理费,减免住房建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行政性规费以及房屋土地产权登记等规费;在村庄迁并中,预先留出部分建设用地指标,拓展集体增收渠道。
此外,在日前下发的济南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扶贫解困工作的意见》中,在“发展农村集中养老事业”措施中提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依法维护和保障农村贫困老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财产性权利,探索以地、以房养老等新办法。”这一措施一经提出,即引起广泛关注。
鞠正江表示,“主要是想通过盘活农村老年人的承包土地、宅基地等资源,通过流转老年人承包地使其获得一定的财产收入,同时将这些老年人安置到幸福院集中居住”,鞠正江介绍,在保持老年人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属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村集体或合作社流转其宅基地使用权用于资源开发利用,收益归老年人所有,保障其养老质量。这是一项创新性改革举措,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目前,以城乡建委、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组成的危房改造工作组正在研究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