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9部门将联合监管存量房交易
近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公示《关于存量房交易市场规范监管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实行严格的存量房房源审拟实行严格的存量房房源审核措施,建立存量房交易监管综合执法服务机制。
依法取缔非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意见》,市住房保障、公安、工商、价格、城管行政执法、人社、民政、税务、人民银行等9部门应建立联席会议、定期信息通报等协作服务机制。对群众、媒体反映的存量房交易违法违规的行为,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综合执法机制,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其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存量房交易行为的管理、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业务的管理,规范房源信息的发布,维护存量房交易安全。公安部门具体负责查处交易当事人伪造交易证明文件等违规行为,提供房屋限购所需的交易当事人身份信息。工商部门负责存量房交易及经纪服务合同、房源广告的监督管理,取缔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规范和维护房地产经纪市场经营秩序。
此外,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行为;查处房地产经纪行业价格与收费违法的行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房地产经纪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工作。人社、民政、税务三部门负责分别提供房屋限购所需的交易当事人社保、婚姻、纳税等信息,为房屋限购网上联合审核提供条件。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商业银行为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提供便利。
进一步强化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
二手房交易一般时间跨度较长,在此过程中,房款的安放牵动买卖双方。此次《意见》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经手存量房交易资金,进一步强化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
据介绍,2008年9月,济南房管部门规定,买卖双方可与房管相关的服务部门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买方将交易资金先存入专用账户,产权过户登记完成,确认买方可以领取房产证后,再从专用账户中将交易资金划入卖方账户。监管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5年多了,办理资金监管的存量房交易占二手住房交易总量比例较低,据介绍,嫌麻烦、不知道政策、不想出担保费是主因。
此次强化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措施,主要目的在于促进二手房房价的透明,减少当前中介行业普遍存在的“吃差价”现象,挤出价格虚高不实的部分,使买卖双方真正了解其进行的二手房交易。
另外,若双方未达成交易,或因为特殊原因被登记机关退件的,交易双方可凭托管协议及登记机关的退件单来办理退款业务,工作人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转入买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