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潜规则” 开发商擅改规划打乱“公摊”
来源:作者 马妍
目前我国在房屋的公摊系数和公摊率的上下限仅有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公摊数据制定的决定权多数还在开发商手里,这也造成了行业内的潜规则:有开发商在工程运行中出于实际利益考虑会擅自改变规划改变当初的公摊数值。
商报济南消息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楼盘公摊系数和公摊率在开发公司拿地之时就已确定,开发企业在楼盘设计规划之时就已经将公摊系数和公摊率计算在内。专业的设计院在经过实地勘察之后根据开发商对楼盘建设指标的规定,设计出符合开发商意愿的规划图。与此同时,楼盘还需要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最终公摊报告,在此之后开发商才会向外界公布楼盘的公摊系数、公摊率等相关数据。
针对一些购房者反映的“交房时的公摊面积比预售时增大了”的现象,记者也采访了业内专家称:预售房的公摊面积,是根据开发设计的图纸测算的,如果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不按设计施工,擅自改变规划,或者特意追求变更设计,如将露台改成阳台、将飘窗改为阳台(飘窗一般不计算面积)、增高规划楼层等,就会与实测结果有较大出入。
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在公摊系数、公摊率等方面,我们目前采用的是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执行,这个文件是由国家测绘局制定的国家标准,国家并没有针对住房公摊面积应当控制在百分之多少以内出台过硬性规定。
目前房产面积测量是由济南房地产管理局测绘研究院(以下简称测绘院)具体执行的,该机构所出数据具有法律效应。据悉济南市房管局在2014年1月1日正式在全市房产测绘机构中使用房产测绘信息系统,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记者采访了市测绘院的一位工作人员,他表示:“如果市民对房产证面积有异议,可向所属区测绘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测绘结果如与房产证数据有差异,则以测绘面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