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委提醒:开发商的宣传承诺应写入合同
商报济南 记者 陈晶
4月22日,济南市建委召开了民主评议问题整改群众见面会,各部门负责人还现场解答了网友和市民代表的问题,在被问到购买商品房应注意事项时,相关负责人提出了六点建议。
据济南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五证齐全的商品房在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可以查询到,同时在所购买楼盘的售楼处也可以看到企业公示的各种证件,市民购房前一定要仔细观察清楚。此外,购买商品房时,还需要注意六方面问题: 一是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因为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就有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是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载明的楼是几层、几套,看看你要买的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这就避免了购买超规划的房屋。三是看土地使用权证上载明的地类(用途)及年限,住宅及居住公寓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及商务公寓使用年限为40年,办公使用年限为50年。不同使用性质的房产,其相关税费、水电费、物管管理费等按不同性质计收。
四是从2011年3月1日起,国家实行了限购政策,购房人必须有购房资格才能购买住宅。这就需要去市房管局开具限购证明。
五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认真查看购房合同内容及其约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口头承诺事项应要求写入购房合同里,对条款内容有异议应协商一致后再签订。
六是及时进行商品房网上签约。不通过网签的合同,将无法办理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确权手续。
建委还提醒购房者,可以登录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jnfdc.gov.cn)合同查询栏目里查到你所网签的合同,可以查到哪个公司、开发的项目、几号楼、几单元、姓什么、身份证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