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建12层以下住宅须安装太阳能
今后,济南市新建12层以下住宅必须安装太阳能。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济南市每年将投资2000万元用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建设,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使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城市建筑普及应用率达到50% 以上,在农村达到20% 以上,在城市建筑中实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单体工程)不少于100个。
今后,济南市将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全市县城以上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鼓励12层以上高层住宅安装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鼓励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政府机构建筑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要带头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在不影响建筑物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光热系统。
目前,济南市城镇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约为30%,农村还不到10%,发展潜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