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同事房子没过户 买了近5年的房子成别人的
来源:2010-6-6 济南时报
市民小魏从同事手里买了一套二手房,虽然房产证没过户,他还是很放心地付了房款。没想到对方几年后又将房子卖给了他人。日前,法院判决,因对方已取得房产证,小魏只能退房。
家住历城区东部某小区的小魏,于2004年7月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购买了单位同事王某的二手房,因为王某曾以房产为抵押向银行办理了贷款,小魏便替王某偿还了银行贷款并取出了抵押的房产证。拿到房产证当日王某以要办理土地证为由拿走了房产证。
此后小魏多次提出让王某将房屋过户,王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因为是熟人,小魏也没再催促办理过户。现在小魏已在此房屋居住了近5年,今年7月他才知道王某在2008年已将该房屋转卖给了张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
小魏无奈诉至法院。日前,经历城区法院东郊法庭审理认为,由于张某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房产证,其对房屋可以优先取得所有权,小魏只能要求王某赔偿因一房二卖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