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计划2017年底基本完成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新华网山东频道2月16日专电 记者16日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省将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计划2014年至2017年全省改造棚户79万户,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据了解,2007至2012年,山东省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48.2万户,近200万棚户区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但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环境较差、住房简陋、安全隐患多的棚户区或城中村。
从今年开始,山东将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山东省将鼓励棚改安置住房用地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对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优先用于棚改安置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确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各级政府将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做到应保尽保。
山东省要求,各地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安排资金用于棚改支出,以及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同时,通过确保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收益,提高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
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宋军继介绍,今年山东省将开工各类保障房31.58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是今年的重点,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