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前7月公积金贷款39亿 最高可贷账户余额15倍
山东商报 记者 张阳阳
近日,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7月份住房公积金情况。2013年7月,济南住房公积金完成归集额105975.4万元,为2859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79212.7万元,环比6月的61134.3万元增加了18078.4万元,增幅接近30%。
前7月公积金一路攀升
从整个1-7月来看,前7个月济南市共为14075户职工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累计贷款发放389749.6万元。前四个月,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数额较低,月办理均未超过2000户,月贷款额也未超过60000万元,5月开始涨幅明显,达到2188户,贷款发放额达到60757.5万元,7月达到高峰,为 2859户职工发放贷款,贷款额猛增到79212.7万元。而这也为下半年的住房公积金发展起了个好头,下半年公积金成绩值得期待。
从贷款额走势来看,前7个月,济南市公积金发放呈现上升趋势,并且在3月和7月分别出现较高的增长势头,这与3月春节假期结束,积累了一定量的贷款需求和5月济南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火热离不开关系,2月份因春节假期,不少准备置业的职工放假休息,而把贷款需求转移到了3月份办理;5月份购房者和开发商摆脱了因新 “国五条”造成的短暂观望期,楼市成交一路飘红。
2013年公积金月最高缴存1869.6元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确定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2013年度济南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 15580元。职工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按15580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 月工资未超过15580元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照职工和单位最高缴存比例不超过各12%的规定,2013年度职工最高月缴存额为1869.6元,单位为1869.6元。
2013年度济南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220元。职工月工资低于该限额的,最低按1220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 月工资未低于1220元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照职工和单位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的规定,2013年度职工最低月缴存额为 61元,单位为61元。执行时间至2014年3月31日。
最高可贷账户余额的15倍
按照《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额和限额标准计算确定。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应不高于按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可合并计算其可贷额度,但不超过最高规定限额;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其可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规定限额的50%。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人及共同还款人尚有商业贷款余额的,应将其原商业贷款余额及本次申请的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额与本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合并计算其贷款偿债能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共同还款人(配偶除外)、担保人年龄均不得超过男65周岁,女60周岁。如果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超过规定年限不足12个月的按整年计算。存量房(二手房)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50年。
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