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市场5大“假”:假离婚 假公证 假房产证在列
济南时报
7月30日,公安民警在济南房产大厦向市民展示房产类假冒证件。记者黄中明 摄□本报记者 张晓莉
30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10月份以来,房产领域造假等违法行为。伪造房产证等5大造假行为、多起案例受到处罚。
形式一:伪造房产证。
形式二:伪造涉税证明。
2013年3月20日,违法犯罪嫌疑人陈某华持伪造的涉税证明到市房管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工作人员发现其使用的涉税证明系伪造,依法予以收缴并报警。经调查,陈某华使用的涉税证明是历下区某图片社王某奎帮助其伪造的。王某奎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事实清楚,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2013年3月21日,济南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对陈某华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对王某奎行政罚款500元。
形式三:伪造社保证明。
2013年1月8日,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韩某伪造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房屋过户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经过检查工作人员发现其使用的社保证明系伪造遂报警。购房人耿某,通过房产中介购买房屋,该房产中介公司韩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与某图文设计公司员工左某伪造各类证明,左某伪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3年1月9日,济南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韩某依法行政拘留15日,对左某行政罚款500元。
形式四:伪造结婚或离婚证。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举例,市民王先生将位于杆石桥附近的学区房卖给李女士。为了逃避1.5%的契税(大约2万元),两人办理假结婚证(按照政策,婚内财产只收住宅80元的手续费),被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当场发现。
分析:据介绍,虚报上述材料以获取不当得利为目的,通过欺诈手段将不属于自己或属于自己但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房产办理转移或抵押登记,从而骗取购房人房款或银行贷款,也有的是为了偷逃国家税费。
形式五:伪造公证书。
2012年9月张某在网上伪造了房主授权委托证书和婚姻登记证明,随后张某使用伪造的材料到市房管局骗取证明将房产注销,把房屋卖给他人。张某将伪造的证明文件提供给房产中介,用以购房人办理银行贷款手续。
2013年4月8日一工作人员在检查房屋产权证明预案时,发现张某提供的授权委托证明是伪造的,经调查张某,阮某使用伪造证明文件事实清楚,6月5日,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处罚金1000元,对犯罪嫌疑人阮某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