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癌症老人有个“封面梦”
记者 曹莫
家住经二路附近一开放式小区的黄女士(化名)已70岁高龄,在6年前和4年前分别查出患上直肠癌和肺癌。20年来,她坚持读书写作,想把自己坎坷的经历写成一部书出版。“我想为自己患有智力残疾的小儿子申请一套廉租房,然后用这套房子的照片作为书的封面。”为小儿子的将来谋一个安定的居所,这是她最大的心愿。
20年前开始写作 三易其稿想出书
28日下午,在黄女士家中,记者见到了她这些年来写下的书稿,都是手写在信纸或白纸上的,每100页左右用线钉起一本,已有厚厚一大摞。黄女士拿着一本书稿告诉记者,这是去年年底修改的最新版本,目前整理了六七万字,这已是她20年前动笔写作以来改的第三稿。
20年前,黄女士从工作单位退休,就开始着手写作,她想把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写成故事,希望它能感染更多人多读书,从书中汲取力量。本来想攒钱出书,十多年前,她的老伴患上癌症,为了治病卖掉了房子,花光几乎所有积蓄,最终还是不幸去世。6年前,黄女士查出患有直肠癌,4年前又查出患上肺癌,大宗治疗费用使她不敢再想出书的事,但看书和写作却没有停止。
小儿子申请廉租房 年龄条件不符
1970年前后,黄女士的小儿子出世,但40天大的时候得了颅内出血后遗症,导致智力残疾。黄女士辛苦把孩子拉扯大,10年前老伴去世,她更是和小儿子相依为命。由于自己病魔缠身,黄女士一度很消沉,她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为小儿子某一个安定的居所。“我想给儿子申请一套廉租房,如果我写的文章也能出版的话,我还有一个梦想,就是用孩子新房子的照片作为书的封面。”黄女士说,她曾咨询相关部门,却得知小儿子的年龄目前还不满足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或可由监护人带领一同申请廉租房
记者了解到,申请廉租房要满足3个条件:申请家庭的标准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的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年满45周岁”;申请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申请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在本市市区无房”。
目前,黄女士的小儿子每个月只有460元遗属补助,户口在槐荫区,目前和母亲暂住其兄长的房子,也从未结过婚,只是年龄尚未到45岁。为此,记者咨询了槐荫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廉租房申请人条件是由电脑系统统一审核的,年龄一关不符合标准,会被打回。
工作人员说,如果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名下亦无房产,可由他的监护人和他一同申请,这样只需满足户口和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条件即可,但本次廉租房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31日,如要申请只能等下一批。“此外,还可以建议他们申请公租房,相应条件会比廉租房宽松。”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