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孤儿补助明起提高20%
山东商报 记者唐娜 通讯员 王海红 王业官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机构和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分别由600元、1000元提高到720元、1200元,并相应提高了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孤儿基本生活将得到更好保障。
据山东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介绍,受近年来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孤儿养育的成本大幅增加,为切实保障好孤儿基本生活,我省大幅提高了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省级财政相应提高了省级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确保此项政策落实到位。新的补助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