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布各区县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电话
来源:生活日报
今年要求必须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交给“包工头”。
(资料片) □本报记者 王僖 通讯员 关学军 发放农民工工资,将严禁交给“包工头”,必须发到农民工本人手上。11日,济南市召开全市建筑业质量安全暨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大会,并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早行动、早安排,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确保他们及时返乡过节。济南市还公布了市及各县(市)、区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电话。
建筑领域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元旦前后将展开一次大检查 11日,济南市召开全市建筑业质量安全暨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大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在建单体工程数量近6000个,建筑面积达5500多万平方米,根据检查状况来看,省城建筑领域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但是,一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问题不容忽视。”济南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说,少数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基础比较薄弱,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投入和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严格,个别建设单位违法分包、肢解工程,任意压低造价、缩短工期等问题依然存在,给工程质量安全造成了很大隐患。
记者从会上获悉,元旦前后,济南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
全面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重大拖欠案件实行专案督办 会上,田庄表示,现在济南市城乡建设全面提速,工程建设量大面广,同时,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加上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合同履约难度加大,有可能造成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不到位,农民工工资拖欠风险依然严重。
据悉,自即日起,济南市将针对当前存在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矛盾纠纷和隐患,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活动,对发现存在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控,并加大抽查、督办、处理力度。尤其要突出加强对旧村(居)改造、招商引资工程项目、资金困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往年存在拖欠行为的建筑企业的排查。
其中,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各自企业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随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对市内五区在建部分工程,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其责任主体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行重点抽查。
对于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重大拖欠隐患和拖欠案件,济南市有关部门将指派专人实施重点监控,专案督办,确保问题在限期内解决。
工资必须发到农民工本人手上,因工程款不到位导致拖欠的立即停工 针对往年容易出现的“包工头”克扣农民工工资,或“卷钱走人”的问题,今年省城的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要求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必须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交给“包工头”、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而在完善应对解决工资纠纷问题的制度措施方面,济南市要求,首先是严禁私招滥雇、非法用工,而这个问题上,各总承包企业要负总责。对于凡因工程款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可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施工,防止拖欠工资事态扩大,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且该企业开发的所有项目均纳入严格监管程序,直至问题解决。
同时,济南市还公布了市及各县(市)、区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多渠道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