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保障特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动态消零"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28日专电(记者王志)为帮助城市“零就业家庭”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尽快尽早实现就业,济南市近日出台措施,将综合运用各种就业援助政策和举措,保持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消零”。
济南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从2012年起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手续时同时进行就业失业登记。
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济南市将摸清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全面掌握数量、结构、家庭经济状况、就业意向和培训需求等基本信息。
济南市明确,将全市未就业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列为援助对象,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根据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
济南市规定,山东省外院校济南市生源回济未就业特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者,可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500元。失业登记后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规定,灵活就业并按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同时,济南市还将全面落实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鼓励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并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