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达到低保与联动标准济南暂不发放价格补贴
生活日报6月14日讯(记者 李萌博)5月份全国CPI涨幅达5.5%,部分商品的价格上涨速度比较快,一些市民开始关心,济南市低保标准是否也应该随着物价的上涨而跟着上调。14日,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济南市已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挂钩联动制度,一旦低收入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超过5%,将实施联动。
14日,济南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实行联动的保障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当遇到两种情况时实行联动,一为低收入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超过5%(含5%),由济南市统计部门负责编制,报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审核后,由省物价局反馈。二为生活必需品价格突发性大幅上涨,由市物价局负责监测。不过目前济南尚未达到启动联动制度的条件。
据悉,价格补贴的发放以季度为周期,当低收入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超过5%(含5%)时启动联动,挂钩联动价格补贴与季度低收入价格指数同幅增长。具体标准为:挂钩联动价格补贴=低保月标准额度×3×(上季度低收入价格指数-100%)。当生活必需品价格突发性大幅上涨时,由物价、民政、财政等部门核定,提出向低保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的建议,报济南市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