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月都可领补贴
生活日报4月20日讯(记者 李明 李丽)“槐荫区49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也可以获得每人每月50元的补贴。”20日下午,槐荫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房玉勇在区热线办向市民“面复”时表示,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制度规定以外,槐荫区对49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也给予补贴。
15日下午,陈女士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自己5岁的小侄子,在家玩耍时摔伤,花了不少钱,听说槐荫区有关怀独生子女伤残补助政策,希望政府发点补助金。
房玉勇说,按照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针对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其父母每人每月将获得80元财政补助,直至独生子女康复。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则按照每人每月120元标准对父母进行补贴,直至本人亡故。
据了解,2007年槐荫区出台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扶助制度,对于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进行相关补贴,对于49岁以下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也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补贴。
房玉勇介绍,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到村(居)委会找计生主任申请,由驻地街道办事处和镇汇总并在村(居)公示,最后由街道办事处报到区里审批,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会对审批合格的市民建立专用账户,每个月定期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