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六个坚持” 兜牢平阴社会救助民生保障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社会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社会救助体系是困难群众的“最后保障线”,通过解决好孤、老、病、残、幼、贫等生活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问题,实现调节和减少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隐患,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长治久安,实现社会谐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
一是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立足民政工作,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水平持续提升,根据《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济民发﹝2023﹞1号)文件要求,确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995元/月提高到1045 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770元/月提高到814元/月。
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全自理标准由每人255 元/月提高到每人281元/月,半护理标准由每人424 元/月提高到每人466 元/月,全护理标准由每人847元/月提高到每人932元/月。
二是开展“沉浸式走流程”活动。
组织工作人员以办事人“第一视角”开展“沉浸式走流程”活动,到基层深入排查群众办事难点、痛点、堵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社会救助各类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办事流程、制度机制,依托“爱山东”App和山东数字民政系统,优化线上事项拆分、事项材料、办事流程等内容,实时监控、按需回查,切实将方法措施、责任压力传导至管理“末梢”。
三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由镇(街道)统筹做好本区域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工作,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由各村(社区)的贴心助手,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主动报告,第一时间按照程序进行办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组织各镇(街道)对救助家庭开展定期核查,依据政策及时调整保障类型和救助金档次,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认真落实“四不摘”政策、低保政策和临时救助政策,保持低保帮扶政策平稳,对建档立卡享受扶贫政策户重点低保政策帮扶。
根据《关于低收入人口认定和信息监测的通知》文件,加强低收入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的重点监测,与县直行业部门提供相关救助数据,开展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救助帮扶提供支持,为困难群众申办社会救助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四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真正实现少跑快办的贴心民政服务理念,平阴县民政局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政策“掌上办”“指尖办”工作,在各村(社区)长期公示栏张贴救助政策二维码和“爱山东”APP二维码,助推救助政策“码上办”。困难群众不方便到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办理救助申请时,可直接扫描“爱山东”二维码下载APP小程序进行办理,根据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困难状况,进行自我评估及业务申请、办件查询等。
后台工作人员会及时按程序开展调查核实、审核审批等工作,符合条件的对象就能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真正实现“线上融合、码上办理”,打通帮困救难“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