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考生!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1日启动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近日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获悉,今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即将于8月1日全面启动。自2018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全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电子合同,办理助学贷款时学生及家长无需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等材料。仅需出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贷款申请表也可以申请由县资助中心免费打印。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有业务均在学生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首次申请贷款前,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不得增加额外的贷款资格限制条件和贷款资格审查程序,确保“应贷尽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