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8月1日起受理 贫困生最高每年可贷8000元
济南日报
6月2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针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省出台多项资助政策,并将于7月下旬开通资助咨询热线。根据计划,我省将自8月1日起,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
根据目前资助政策,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负担。同时,我省对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山东籍学生免除学费,其中,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发放国家助学金。
我省将自8月1日起,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所有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山东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预科生,均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