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 审批权下放到县级
舜网-济南日报author:王彬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我市提出,2016年&mdash2020年,面向全市范围内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区,开展县级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
我市提出,统筹整合资金范围主要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其中,在中央资金方面,除国家部委直接分配到项目的资金外,凡切块分配的,原则上纳入整合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20项在省级资金方面,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等24项在市级资金方面,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农村道路养护资金等34项。此外,各县区要参照中央、省、市资金范围,明确本级可统筹整合的资金范围,与中央、省、市资金捆绑使用,进一步加大统筹整合力度。
我市明确,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项目的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市有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县级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各部门专项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需要调整资金用途用于扶贫脱贫的,市有关部门应予认可,审计部门不作为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