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扶贫出新政:贫困户到企业当学徒有补贴
央广网济南3月20日消息(记者刘颖超)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增强农村贫困人口的致富增收能力,山东省财政部门日前出台多项创新性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到企业做学徒参加培训、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等都可以领取补贴。
山东省这次的补贴实行一揽子计划,包括贫困户适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支持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等,主要面对的是农村贫困家庭,希望增加他们的就业创业渠道,从而达到透明目的。
首先,对于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政府将确保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提升就业创业技能,并将会把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试点范围。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负责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财政部门还会按照每个学徒每年4000到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贫困户中没有继续升职的初高中毕业生,如果愿意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期间,省财政会每人每年补贴3000元。
其次,对于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以及流通行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以申请3万元以内的无抵押、无担保金融贷款,允许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三个百分点,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吸纳贫困人员达到政策要求的单位,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担保贷款。财政按同期限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是两年。
最后,对于在中西部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并且带动贫困户5人以上就业的经营者,将会按照经营规模补助3-10万元。对于成规模收购贫困户的自产农副产品,以及租用贫困村村民的房屋、院落、土地等自有资产开展规模经营,并且实现贫困户脱贫的旅游企业,按照实际脱贫户的数量给予2-30万元的补贴。对于乡村旅游整村成建制,实行公司化、股份制经营的企业,按照他们带动的贫困户数,给予20-50万元的补助。投入资金全部用于发放贫困户工资、劳务报酬以及支付贫困户房屋、院落、土地等一些自有资产的租金和使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