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设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急重危伤病患者可先急救
生活日报
31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站获悉,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通知》,济南市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急重危伤病的患者可先急救。
《通知》指出,在济南市财政部门设立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专户,主要承担募集资金、接收省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拨付的资金、依序向医疗机构支付疾病应急救治医疗费用的功能。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除了财政支持外,为了鼓励社会各界向济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企业、自然人等捐赠的资金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通知》中明确指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在应急救治阶段结束后,在公安等部门协助下,查明欠费患者身份,对已明确身份的患者,要尽最大努力追讨欠费对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支付,鼓励非公立医院主动核销救助对象的救治费用。
那什么样的疾病可以使用这部分基金呢?需要急救的急重危伤病包括各种若不及时救治病情可能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的疾病,其症状、体征、疾病符合急重危伤病标准。而急重危伤病具体标准及诊疗规范由市卫生计生委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