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出台多项措施全方位加大农村贫困户帮扶
来源:新华网山东 记者 王志
记者从济南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获悉,山东省济南市近日出台意见,从社会保障、集中养老、应急扶贫、教育就业帮扶等多角度,全方位加大对农村贫困户的帮扶。济南市规定,对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高龄老人等低保家庭分类施保标准由每户每月20元提高到50元;对人均年收入低于4000元的贫困家庭中无生活自理能力和固定收入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或特定重大疾病患者,可单独申请低保;低保和五保补助标准高于山东省平均水平;市内各区积极探索城乡低保一体化。济南市还将农村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申请标准调整到人均年纯收入4000元;设立市乡村扶贫解困慈善救助基金,专项用于特困村的因病、因灾、因祸致贫家庭的应急救助;对重度智障、残疾病人根据监护人意愿,安排到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对易引发暴力侵人事件的精神病人安排到专业机构救治,治疗费及生活费由县(市)区财政解决。
对脱困期内未能就业的劳动力,济南市明确,每年可享受一次政府全额培训补助;村集体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小微企业优先吸纳贫困户参与;对有创业要求和创业能力的贫困户,按照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济南市将利用2年时间在100个特困村中建立一定数量农村幸福院,使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全部实现集中照料;乡镇敬老院主要做好对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五保对象的生活服务、医疗护理和临终关怀;入住农村幸福院的五保老人享受集中供养补助金,并探索以地、以房养老等新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