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低保重残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
作者 林江丽
14日,济南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孙君涛一行做客12345热线,针对残疾人关心的康复、培训、就业、救助、维权等相关新政策进行了详解。
济南市残联副巡视员刘红卫介绍,全市有68.7%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对此,济南提高了农村残疾人加入新农合的资助标准,并扩大了资助范围,对2.6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个人承担部分进行全额代缴,缴纳标准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80元。
济南市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商河县执行省财政直管县标准),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护理补贴实现扩大,无生活自理能力的一级和享受低保的二级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包括多重残疾中含上述残疾类别者),每人每月给予60元的护理补贴。
另外,济南儿童康复救助年龄限制提高到14岁,并实现灵活的补贴、补助手段,对0-7岁残疾儿童和贫困家庭的7-14岁残疾儿童,分别发放每人每年1.2万元和1万元的康复训练补贴(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补贴给康复机构)对在机构内进行系统训练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送训补助,用于交通和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