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区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开始领取救助金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10日电 (朱珊珊 朱振)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区属国有困难企业帮扶解困和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4月10日开始发放困难企业拖欠职工的死亡职工抚恤金及丧葬费、遗属补助费用、因公伤残补助费等120余万元。
据悉,2013年7月份济南市中区在全市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之后,立即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通过多种形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梳理群众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立说立行。其中11家区属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当前状况得到区领导高度重视,并于2013年10月23日启动困难企业帮扶解困和改革改制工作。市中区国有困难企业帮扶解困和改革发展工作协调组随即入驻企业着手摸底企业底数,统计企业拖欠职工费用情况并上报区国资委。今年1月份,经区人社局和区国资委共同严格审核,确定全区有6家困难企业共拖欠107名企业职工抚恤金及丧葬费、遗属补助费、因公伤残补助费等约120万元。
目前,市中区财政局已经将这部分资金下拨到位,4月10日开始发放。为保证专款专用,避免发放环节出差错,这次费用的发放以银行卡形式直接发放到职工个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