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家电以旧换新-新政策实施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31日
记者昨日从济南市商务局获悉,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已全面铺开。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相关通知,我省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已于2010年5月31日结束,从6月1日开始转入推广阶段,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31日。补贴范围,补贴方式及对象,家电补贴标准等不变。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指单一身份证);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7月9日,济南召开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部署会,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全面铺开。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将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监管检查。截至2010年5月31日,济南市共回收五大类旧家电43.88万台;销售新家电41.46万台,销售总额15.62亿元,发放财政补贴4931万元。 记者 任峰
(本文来源:山东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