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老舍旧居修缮保护启动 明年初免费开放
今天(20日),济南市文物行政部门正式启动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舍旧居的修缮保护工作。预计到2014年年初,一所具有地方特色的济南老舍旧居纪念馆将免费向公众开放。
老舍旧居位于市中区南新街58号的小院内。上世纪30年代初,老舍在济南任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文学主任兼文学教授期间,曾在此居住三年有余,在该院老舍先生相继创作了《大明湖》、《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赶集》、《济南的冬天》等7部长篇小说、24部短篇小说、41篇散文和杂文以及20首诗作,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学作品。在这里居住的三年,是老舍先生创作生涯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时期。老舍先生对济南感情极深,称为“第二故乡”。1999年老舍先生诞辰100周年之际,济南市人民政府将该院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又将其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济南市文物行政部门从2009年年底开始经过3年的努力完成老舍旧居商购工作,房产正式购归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房产手续完成后,济南市文物行政部门通过拆除院内临时建筑,实地勘察,查阅房产档案,赴北京拜访老舍后人舒济、舒乙,召开专家座谈会等方式多方查找资料,了解当时的建筑原貌,研究制定修缮保护方案和未来的陈列展览设计方案。本着既要保护文物本体,还要注意环境整体保护,使修缮后的老舍旧居与南新街这条济南著名的文化街完美融合,并提升整个片区文化氛围和文化内涵的原则,市文物行政部门决定采取主体不动,通过技术手段恢复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传统民居风貌的方式进行修缮保护。“具体说来,就是北屋即主屋因为基本上维持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风貌,所以主体不动,只采用技术手段进行仿旧处理。后来改建的屋顶揭掉,按当时格局重新修建。东西厢房也将拆掉重建。”市文物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由于年代久远,关于济南老舍旧居的资料及照片十分罕见。其修缮保护,除了以照片为依据,市文物部门还通过舒济、舒乙回忆母亲胡絜青的谈话,尽量恢复其旧居的格局与风貌。舒济、舒乙表示,他们也将积极搜集有关父亲在济南生活、创作的相关资料,丰富内容。修缮后的纪念馆以老舍先生在济南的生活创作为主题,展示老舍先生在济期间的特殊经历。
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济南市博物馆在启动老舍旧居修缮保护工作的同时,也启动了老舍旧居资料整集工作。
资料征集范围包括反映老舍先生生平以及与其生平相关背景、经过、影响的重要事件和人物的文物、文献资料;反映老舍先生从事文化和社会活动的文物资料;反映老舍先生文学生涯的文物、书籍资料;反映老舍先生在济南生活、讲学、文学创作的文物资料;纪念老舍先生的文物资料;其他与老舍先生有关的资料。
征集内容包括图片(照片);文字资料:文稿、文献、书籍、报刊、宣传品、著作、电文、书函、字画、日记以及其他相关文字资料等;实物:证书、聘书、印信、生前使用过的物品等珍贵遗物。存储于光盘、磁盘、磁带等各种载体的电子数据、影音资料等。
征集方式包括捐赠、购买、复制和借展。对于无偿捐赠者,老舍旧居纪念馆将颁发证书,予以表彰、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