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文化设施规划方案公示 将建6万平方米大剧院
舜网讯 到2013年,济南市将规划建成一批体现城市特色的标志性文化娱乐设施。到2020年,在全市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较为完善的“15分钟社区文化圈”,文化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同类城市领先水平。4月26日公示的《济南市文化设施专项规划方案》透露了这一信息。
根据规划,济南市将形成“一城、两轴、三区”的文化体系框架,即形成以济南中心城区为核心,南北泉城特色风貌轴与东西城市时代发展轴并举,中部历史文明特色文化区、东部现代空间特色文化区、西部生态教育特色文化区协调发展的空间布局。其中,在济南中心城区形成古城商埠区、燕山新区、腊山新区三个文化标志区,构建济南标志性文化娱乐集聚区、辐射全省及周边地区的文化核心区。
该规划确定,到2013年,我市每千人文化娱乐用地约1100平方米(含文化广场用地),其中每千人图书展览用地不低于300平方米,每千人影剧院、游乐、文化艺术用地不低于500平方米,每千人文化广场用地不低于200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每千人文化娱乐用地约1300平方米(含文化广场用地),其中每千人图书展览用地不低于300平方米,每千人影剧院、游乐、文化艺术用地不低于600平方米,每千人文化广场用地不低于300平方米。
规划透露,至2020年,济南中心城区规划具有独立地段的区级以上文化娱乐用地241处,面积约571.40公顷。包括图书展览60处,面积约143.62公顷;影剧院32处,面积约63.41公顷;游乐设施92处,面积约234.46公顷;文化广场42处,面积约112.47公顷;新闻出版设施5处,面积约4.53公顷;文化艺术团体5处,面积约3.42公顷;广播电视设施5处,面积约9.49公顷。
又讯 未来的济南将有哪些文化娱乐设施?近期又将有哪些即将规划建设?今天公示的规划给出了答案。
公示图显示,为了迎接2013年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济南市规划省、市级及区级文化娱乐用地420.44公顷,并形成一批标志性文化娱乐设施。其中重点项目包括,在腊山新区规划建设“城市文化中心”,占地约2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济南大剧院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济南市图书馆(新馆)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济南市美术馆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济南市群众艺术馆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约2万平方米。
在古城片区规划建设济南博物苑,占地约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包括泉水博物馆、济南名士博物馆、韩美林艺术馆等。
此外,相关公示图显示,西部将规划济南市科技馆新馆、济南市歌舞剧院、西北部城区文化活动中心、济南市博物馆新馆等设施。
北部规划小清河群众文化综合活动中心、济南市民俗博物馆等。东部规划名人纪念博物馆(闵子骞墓)、张公塔文化公园、灵鹫寺文化园、高新区博物馆、商代甲骨文遗址公园、清河太夫人文化公园等多处文化设施。
规划建议,对文化娱乐用地落实有困难的地区,文化部门与市政、规划、园林等部门沟通协调,可暂时采用搭建临时性文化娱乐设施的方式,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公共绿地以及其他可用空间,使公共文化娱乐活动顺利开展。建立政府、单位、团体、个人结合的多渠道投、融资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或资助、共同兴建文化娱乐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