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竟逆行,生猛女被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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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南3月1日讯(见习记者 李兆辉 通讯员 耿建峰 房楚晴)2月28日,在青兰高速公路,沂源交警查获一起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司机是一名女子,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
2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沂源大队民警巡逻到青兰高速济南方向250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红色轿车正沿着超车道逆向行驶,过往车辆都被迫避让。为了避免事故发生,民警迅速将警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并拉响警报,通过喊话器示意驾驶人立即停车。逆行车停下后,民警在后方设置了安全提示,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并指挥该车停进应急车道。这时候,交通秩序才得以恢复正常。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驾驶员是一名女子,已经在高速上逆向行驶1000米了。她是从青岛到沂源探亲,本应该从沂源收费站下高速,但等她意识到走过站时已经超了两公里。该女子解释,她平时很少在高速公路行驶,以为也像普通公路那样,走过了掉头回去就行。
民警严厉批评教育了该女子,并做出2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沂源高速交警提醒,如在高速公路走错路或迷路,请选择前方就近收费站下高速,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掉头、倒车、逆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新交规对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旦发现,一律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