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符合条件者可申报国家动漫品牌
济南日报
11月9日讯(记者 陈炜敏)为促进我市(济南)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工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从即日起至2012年11月23日之前,将开展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申报工作,凡我市(济南)居民和在我市合法注册成功,从事动漫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的内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均可申报。
申报内容主要以2012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主要培育和扶持民族原创优秀动漫创意、动漫品牌,并加强对入选动漫创意、动漫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通知要求,将有关材料制作装订成标书式样(将电子版刻录成光盘形式)一式4份,于10月23日前报送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处(龙奥大厦E区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