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布首批历史建筑
山东商报 记者李雨
作为一座悠久历史古城,济南拥有许多承载泉城文化底蕴的历史建筑。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在全市第一次历史建筑普查的基础上,确定五七车站、市老龄委办公室等24处建筑为济南市首批历史建筑。
今年1月29日,济南市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历史建筑普查,提出366处历史建筑普查名单,据了解,按照《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确定的济南历史建筑评定标准为建成年代在五十年以上,或建成三十年以上不足五十年,但具有特殊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或者具有特殊纪念意义和教育意义的建、构筑物,建议公布为济南市历史建筑。对于这366处历史建筑的保护,济南市将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下,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禁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做好济南市历史建筑的挂牌、保护、修缮和利用工作。特别是除了分级保护、分类保护外,济南市还将对历史建筑进行区划保护,即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划定的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用地审批、规划报建等都应遵循相关保护控制要求。保护区划界线及其控规条件确定后应将成果纳入规划信息平台,直接指导城市规划管理。
该文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强化措施,相互配合,确保对纳入保护范围的历史建筑实现长期有效保护,保持和延续历史建筑传统格局及历史风貌,丰富济南历史文化名城内涵。要充分挖掘历史建筑的旅游和红色教育资源,积极发挥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和使用价值,促进保护和利用有机结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公众的历史建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资源、传承历史记忆的浓厚氛围。